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02 00:00:00 点击量:4864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 东港污水处理厂芬顿系统改造EPC项目 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东港污水处理厂芬顿系统改造EPC项目,详见任务书。
2.3项目控制价:170万元。
2.4工期要求:40 日历天(2019年9月20日改造完毕)。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 2019 年8月7日;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 网址“http://bids.hongaojs.com/”获取;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注意,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08-12 14:15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03或404室。(视具体情况确定)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5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梁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王 工
电 话:0518-82256052
邮 箱:16651293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