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口岸商务服务中心2-109、2-110商铺销售公告

信息来源:方洋建投公司 发布日期:2026-07-08 09:00:00 点击量:7972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对口岸商务服务中心2-1092-110商铺进行公开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标的

口岸商务服务中心2-1092-110商铺,面积均为104.36备案单价均为16744/㎡,销售总价均为1747404,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均至2029630日。

二、销售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意向购房人须充分知悉并承诺成交后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或与现承租方妥善协商后续租赁事宜。

三、销售方式

本次销售采取线下竞价模式,由意向购买人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销售单价底价均为15070/㎡,底价均为1572705竞价最高价不得超过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核备案的一房一价表。

四、销售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项目采用公开销售、公平竞争,销售流程分为公告发布、报名登记、现场竞价、认购协议书签订四个环节。本次销售公告在下列平台公开发布: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

公示及报名时间:202678日至2026717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730

竞价时间:202672015

报名登记地点: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物业办公室

竞价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332

报名时间内,意向购买人携有效身份证件至上述地点现场报名登记并缴纳意向金贰拾万元,未缴纳意向金不具备竞价资格。报名登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记,逾期则不再接收。意向金收款人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账号:32050110472800000109

竞价当日,意向购买人采用多轮报价方式,每轮同时报价,在未达到备案价前,均可进行下一轮报价,且每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最高价。每轮加价金额在单价基础上不少于100元的整数倍。若连续两轮最高价无变化,则终止报价,价高者获得最终购买权,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人。最终成交人于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未竞得者的意向金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若竞得者放弃购买房屋,已交意向金不予退还,该房屋成交资格顺延至第二候选人,若第二候选人报价相同,同样以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人。

五、其他

(一)付款方式

本次销售支持一次性付款,定金支付后30日内须结清剩余款项,收到全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公共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单并指导缴纳,缴纳完成后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全款发票,提供办证资料。逾期未支付剩余款项的视为放弃,定金不予退还,商铺重新销售。

(二)现状销售

本次房屋按现状进行销售,由买受人勘察现场,买受人不得以房屋出租导致的墙面受损、磨损等问题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电话:1776847736114705130337

特此公告。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发布方所有。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2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