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16 10:10:45 点击量:192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潜流、表面流湿地、前处理泵站等,同步实施自动检测系统、管渠系统等配套工程。其中一期人工湿地(本项目)的处理规模为2万m3/d,占地范围22.82公顷,功能区面积10.89公顷。一期人工湿地位于港前大道以西,陬山路与复堆河路之间,长条形态,长度约为2305m,宽度约90m,与港前大道西侧人行道边线相连,该地块最东侧为达标尾水排海泵站。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2195730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邮箱:aqxu@njuae.cn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蒙民伟楼10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回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