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4 00:00:00 点击量:8238
2019年8月25日,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组织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原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改制)、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变动影响分析编制单位)、江苏方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及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并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实施自主验收。验收组根据《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变动影响分析》,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226省道以南,张圩一路以东,张圩二路以西,横二路以北,占地4133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条全封闭混凝土生产线及各类料仓,主要设备有混凝土搅拌站及辅助设备2套,配套10个200t水泥罐、搅拌车20台、装载机4台、泵车2台等生产设备。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方。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0月由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后改制为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同年取得连云港市环保局的批复(连环表复[2010]59号)后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3月建成投产至今。2019年5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变动影响分析》。2019年7月22-23日江苏方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变动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1、废气治理方面
厂区设置标准化厂房,存储及生产工序均在厂房中进行,代替原环评中露天堆场和露天装卸、倒运物料,厂房内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大大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原环评中砂石料、水泥入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反吹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实际运行中,水泥和粉煤灰均由散装物料输送车将粉料通过气送的方式送入罐内,在粉料气力输送时,仓内气体携带少量粉料进入罐顶脉冲除尘器中,经除尘后尾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属间断排放,仅在粉料气力输送时方有排放,除尘器粉尘回落粉罐内。砂石料通过车运送至厂内料仓,料仓全封闭,上部有喷淋除尘系统,设密闭罩棚的输送带。
2、生活污水方面
原环评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板桥污水处理厂,由于所在地污水管网尚未敷设到位,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槽车托运至东港污水处理厂。
3、设备方面
原环评中混凝土搅拌车12台、装载机1台,实际生产过程中,为提高运输效率,搅拌车增加8台,装载机增加3台;原环评中未提及水泥罐,实际建设中,为减少扬尘污染新增10个200t水泥罐。
项目生产规模、地点及生产工艺均无变动,主要优化了废气治理措施。根据苏环办﹝2015﹞256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判定,企业的上述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为此,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槽车托运至东港污水处理厂。各类清洗废水全部收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渣定期清理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均不外排。
2、废气
砂石料通过汽车运送至厂内料仓(标准化厂房),存储及输送工序均在标准化封闭厂房中进行,厂房内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并配备有密闭罩棚的输送带。水泥和粉煤灰均由封闭式槽罐车将粉料通过气提的方式送入罐内,在粉料气力输送时,罐内气体携带少量粉料进入罐顶脉冲除尘器中,经除尘后尾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为间歇式,仅在粉料气力输送时方有排放。除尘器内的粉尘回落罐内。验收项目粉尘的排放均为无组织间歇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拖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已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在厂界各监控点处的TSP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口处废水中CODCr、SS、氨氮的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 1 中 B 级限值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各种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均未超出环评报告表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中的污染物年容许排放量。
5、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已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化粪池出水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厂界噪声也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及建议
验收组在现场查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进行分析表明,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建设符合环评文件和批文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自查自测。
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及管理,进一步优化设备,强化操作,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量。
3、做好喷洒抑尘、车辆喷淋清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能达到最佳降尘效果。
七、公示
(一)公示期: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1日
(二)举报电话:0518-82256113
(三)公示地点: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ygroup.com/)、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主入口处公示栏。
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