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4 00:00:00 点击量:16379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中西部地区共建共用方洋集团港口码头政策研究工作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中西部地区共建共用方洋集团港口码头政策研究工作。
2.3项目概算:50 万元。
2.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4.2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3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顾问咨询与策划;
3.4.4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投标人须完成至少2个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
3.4.5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竞争性磋商)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9 年04月 04 日至 2019年04月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4.2投标报名地点:徐圩新区徐圩大道产业服务中心425室;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存档;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5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先电话联系我单位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磋商文件。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03或404室。(视具体情况确定)
5.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王 馨 悦
电 话:0518-82256052
附件:1.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