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码头后方作业区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6 00:00:00 点击量:169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码头后方作业区位于规划徐圩港区二港池南侧东端,依托二港池引堤工程进行建设。本工程新建围堤总长2621m,形成陆域面积45.6737公顷;陆域使用高程7.0m,吹填标高9.0m,吹填方量485万m3;堆场面积31.5万m2,年货运能力600万T/年。本工程正堤采用爆破挤淤堤,1#、2#围堤采用充填袋斜坡堤,堤顶宽度为8.0m,堤顶高程8.5m。本项目用海类型属于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用海面积约49.4990公顷。项目施工期24个月,总投资约59694.03万元。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堤路1号 

  联 系 人:陆波 

  联系电话:0518-82256057            邮编:222046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联 系 人:徐文健 

  联系电话:15005187941   邮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E-Mail:xuwenjian@sina.com 

  四、环评主要结论 

  1、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及其它规划 

  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本工程位于徐圩港口航运区(A2-04),选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同时,项目用海符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连云港港总体规划》、《连云港城市总体规划》和《徐圩港区总体规划》。 

  2、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达性 

  对施工和运营过程加强了污染控制和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 

  (1)减少固废污染影响 

  固体废物集中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市政环卫统一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堆积,能回用应及时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垃圾场处置,以免污染海域环境。 

  (2)严格控制溢流口泥浆浓度 

  吹填过程中的外溢泥浆入海后的污染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区附的海水水质,泥浆在充填袋内应有足够的沉淀时间,保证回排清水的悬浮物浓度达标,使排水变得较为澄清再从溢流口排出。 

  (3)合理安排吹填施工的进度 

  为减少其施工活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计划、安排进度时,应充分注意到附近海域的环境保护问题,施工时应重视对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 

  (4)提高防患意识,重点地段实施加固强化手段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风暴潮、台风及暴雨时,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工程重点地段实施必要的加固强化手段,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抵御风浪等的影响,避免发生工程损毁导致泥浆外溢的泄漏污染事故。 

  因此,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水不会对周边海域产生较大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动力与地形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位于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码头后方,受徐圩港区防波堤掩护,工程实施仅造成工程附近局部范围涨落潮流速流向有所改变,对防波堤外侧海域基本没有影响。工程建设引起的地形冲淤影响也主要在工程附近局部区域。 

  (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悬浮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直接影响;且施工一旦结束,悬浮物对本工程周围水域的影响也随着之消失。 

  施工期废水影响主要来自船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船舶油污水。本工程的施工船舶包括进行爆破挤淤等施工的港作船,运送石料的运输船,施工船舶总数约为8艘,平均每艘船上人员按照20人计算,每人每天污水量按80L估算,船员生活污水发生量约为12.8m3/d,由船舶配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要求后排放,对未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效而又需在港排放的船舶生活污水进行接收并排入污水管网。 

  施工船舶油污水较少,油污水的产生量按0.4吨/天?艘计,约为3.2m3/d,则石油类的发生量约为16kg/d,船舶油污水接收后送陆域统一处理。 

  经过以上的处理后,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各种污水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营运期主要污水为人员生活污水和堆场含尘污水,生活污水和含尘污水经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做堆场喷淋除尘,不会对周边海洋水质环境造成影响。 

  (4)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来自海底,由于工程的施工,可能会使泥沙的位置发生少量的移动,因此,不会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 

  本项目施工船舶污水不外排,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对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此外,施工中将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海域,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基本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对海域沉积物环境影响不大。 

  (5)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动力、地形冲淤变化集中于工程附近区域,对距离较远的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工程爆破挤淤及吹填溢流作业产生悬浮泥沙扩散主要在工程附近局部区域,对港区外侧的养殖用海等环境敏感目标影响甚微。 

  (6)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占用滩涂49.4990公顷,占用海域底栖生物将永久丧失,参照《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以20年计算损失补偿。底栖生物损失量为455.5393t。同时,施工建设会给渔业资源带来一定影响。 

  4、总结论 

  综上所述,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码头后方作业区是促进徐圩港区发展的重要工程,符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要求,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影响,可通过实施污染防治和资源生态补偿等措施予以缓解。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环保对策、资源生态补偿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10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4、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    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       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公告发布单位: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